政策法規
關于啟用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設備使用備案和信用平臺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0-08-12 瀏覽次數:3727
關于啟用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設備使用備案和信用平臺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放管服”工作精神,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不斷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我廳組織研發了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設備使用備案和信用平臺(以下簡稱平臺)。今后,全省建筑工程材料設備使用備案(信用檔案)的申報、辦理、發布、查詢等均可在平臺進行?,F就平臺應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啟用時間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為平臺試運行階段,建材設備生產企業可通過平臺試行辦理建筑工程材料設備使用備案(信用檔案)業務。自2018年3月1日起,我省建筑工程材料設備使用備案(信用檔案)全面實行遠程辦理,不再受理紙質申報。屆時,我廳將停發《河北省建設工程材料設備使用備案證書(信用手冊)》(以下簡稱證書),同時啟用系統自動編號和具有掃碼驗證功能的新版《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設備使用備案和信用詳情》。此前已取得證書的,在有效期內可正常使用,證書到期后,企業須通過平臺重新辦理使用備案(信用檔案)手續。
二、操作步驟
我省納入使用備案(信用檔案)管理的材料設備(附件1),其生產企業可登錄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點擊“政務服務”,在“其他事項”中選擇平臺,實名注冊獲取用戶名和密碼,完成企業信用情況登記核查后(附件2),按系統提示錄入企業和產品基本信息,上傳提交相關資料(附件3)。省住建廳對企業上傳資料進行抽查核實后,在平臺發布產品備案和企業信用詳情,向企業頒發《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設備使用備案和信用詳情》。詳細操作可在平臺“操作指南”中查看。
三、信息的發布、更新和查詢
企業產品備案和信用詳情在平臺發布期為一年,企業須在發布期滿60日內重新登錄平臺,更新產品備案和信用詳情(注冊信息、產品信息以及其他變更事宜可隨時辦理)。逾期未更新的,其產品備案和信用詳情將停止在平臺顯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以及工程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可通過平臺實時查詢建材設備生產企業備案信息和信用詳情,也可通過手機掃描二維碼進行核查。
四、信用信息的記錄
材料設備企業信用行為包括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材料設備企業在使用備案的“首次辦理”“年度更新”或“信息變更”等環節,按照信用信息記錄規則(附件4),通過平臺上傳有關證明文件或資料,省住建廳根據企業信用核查情況和有關信用資料進行記錄,建立信用檔案。完成材料設備使用備案后,與產品備案信息一并在平臺發布。對于嚴重失信、產品質量抽檢不合格的企業信息,省住建廳將在平臺向社會公布。
五、有關要求
(一)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按照《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設備使用管理規定》(省政府令〔2007〕第14號)要求,進一步完善現有管理制度,加強建筑工程材料設備使用管理,為企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二)由于建筑工程使用的材料設備種類眾多,對未列入使用備案(信用檔案)的產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施工現場使用監管,確保建筑工程材料設備質量。
未盡事宜,可與我廳建筑節能與科技處聯系。
聯系電話:0311-87904570,87805247
附件:1. 辦理使用備案(信用檔案)的材料設備
2. 企業信用情況登記表
3. 上傳資料清單
4. 建材設備生產企業信用信息記錄規則
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8年2月12日
附件1
辦理使用備案(信用檔案)的材料設備
一、建筑材料及產品
主要包括:各類外墻保溫材料及輔料(界面劑、網格布、錨栓等)、供熱計量裝置(含熱量表、溫控閥等)、太陽能熱水器、建筑采暖散熱器、預拌砂漿、建筑門窗及型材(含防火門、防火窗等)、建筑防水材料、建筑涂料、混凝土外加劑、建筑給水管道、燃氣管道、電線電纜等。
二、建筑機械及設備
主要包括:建筑起重機械(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高處作業吊籃)、建筑用低壓配電設備、中央空調設備、地源熱泵等。
附件2
企業信用情況登記表
生產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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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類別 |
首次申報□ 年度更新□ 變更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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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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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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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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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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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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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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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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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生產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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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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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機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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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結論 |
合 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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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良好信用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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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不良信用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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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信用狀況 |
良好□ 一般□ 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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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實意見: |